川乌头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主根(母根)。乌头为多年生草本,生于山地草坡或灌木丛中,分布于辽宁南部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浙江省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。主要栽培中于四川。
6月下旬至8月上旬采挖,除去地上部分茎叶,摘取桂冠下子根(附子),取主根(川乌头),去净须根、泥土,晒干。
川乌头为不规则圆锥形,稍弯曲,顶端常有残茎,中部多向一侧膨大,长2至7.5厘米,直径1.2至 2.5厘米。表面棕褐色或灰棕色,皱缩,有瘤状侧根及子根痕,质坚实,断面类白色或浅灰黄色, 形成层环多角形,气微,味辛辣,麻舌。以饱满,质坚实,断面色白者为佳。
阴虚阳盛,热症疼痛及孕妇禁服。
1内服须炮制后用;入汤剂应先煎1至2小时,以减低其毒性。
2风寒湿痹,骨节疼痛,寒湿盛而痛甚者,可与防风、羌活,威灵仙等配伍。
3寒湿分袭,骨节疼痛,不可屈伸者,可与麻黄、芍药等配用。
4寒瘀血留滞经颖,肢体筋脉挛痛,关节屈伸不利,日久不愈者,可与草乌头、地龙、乳香等同用。
川乌头味辛、苦,性热;有大毒;归心、肝、肾、脾经;毒烈升散;
具有祛风除湿,温经散寒,行瘀止痛的功效;
主治风寒湿痹,关节疼痛,肢体麻木,半身不遂,心腹冷痛,寒疝作痛,麻醉止痛,阴疽肿毒。
川乌头反半夏、瓜蒌、川贝母、浙贝母、白蔹、白及,恶藜芦,忌豉汁。
川乌头形如乌鸟之头,又以川产者为优,故名川乌头。陶约景曰:“形似乌鸟之头,故谓之乌头。”《纲目》云:“出彰明者,取出附子之母,今昔对比人谓之川乌头。”